在團隊合作中,據理力爭不一定能把事情做好,最重要的是產生效果,而且每個人也都能因此受到肯定。
那天從停車場出來,有輛白色的車子橫的插進來,兒子立刻緊急剎車然後猛按喇叭,對方也剎住了,並且回按一聲喇叭。
回家的路上兒子一直在罵:不懂得主線優先的道理就不要開車!
我知道他為什麼很生氣,因為對方不守規則,因為自己很有道理。
只是,我真的有點擔心。
如果我們覺得人生都是以是非為標準,只要有道理就可以堅持,那真的會很可惜。
大概三十年前,我看過一部名片叫「紐倫堡大審」的電影。
我永遠不會忘記該片的最後一場對話。
那位老法官向那位年輕的德國律師說:
你非常聰明,很會用邏輯程序,但是不要忘了,合邏輯的事不一定是對的。
合邏輯不一定是對的,在生活上代表什麼意思?
其實只要回想一下上次自己與另一半吵架的情況,或看到別的夫婦吵架的模樣,
就會很清楚了,你們吵架是不是因為有道理呢?
一個樣樣事都講道理,一切都黑白分明,沒弄到水落石出絕不罷休的家庭,不一定是幸福的家庭。
你可以對一個吸毒的小孩說一整個晚上的道理(這些道理他多半已經聽過很多遍了),而且絕對是有道理的道理,但他還是會繼續吸安非他命。
他不是不明白吸毒對身體有害,有害的事為什麼還要做呢?
因為人不是邏輯的產物。
人需要被諒解,覺得被接受、受到尊重,覺得有價值。
而邏輯或是把道理講清楚,很少能提供這些不可或缺的因素。
多少婚姻因為爭辯誰對誰錯而破裂,多少公司因為「嚴格要求」,而眾叛親離、業務不振, 多少社團也因此暮氣沉沉。
人的需求並不多,像健康、住家、衣服、車子,還有受到賞識,但不知什麼緣故,最後這項卻很難得到。
將來我們會發現,自己的成就感常來自於你對他人的關懷、付出與肯定,別人也因此而願意配合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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