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個新的犯罪手法,事情是發生在一個女同事的身上。

那小姐下班後,在回家路上看到一個小孩子在哭,很可憐…就走過去問小女孩:怎麼了?小女孩就跟那個小姐說,跟媽咪一起逛街…迷路了… 嗚嗚嗚~~~

哀求帶她回家可以嗎?然後指頸子上掛著一個名牌,哭著說那是他家地址.....

這位小姐不疑有詐的,就牽著小孩子的小手一起回去。

找到那個小女孩的家以後, 她按門鈴,門鈴像是有高壓電般瞬間失去了知覺.....

等醒來後就發現.........自己被全身脫光光的在山上一間空屋工寮裡面......屋裡連件可敝體的衣服都沒有,地上卻滿佈著......自己被扒光衣服後各種不堪入目的裸體照!

可憐的是.....自己卻連犯人長得啥樣子都沒看見.......現在歹徒犯案都是利用同情心。

下次萬一遇到這種事,千萬別就這樣傻傻的帶他回去,就帶他到警察局去就好了,走丟小孩的放到警察局一定沒錯,警察叔叔還會買玩具買麥當勞給他呀~~~~~~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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